1、建筑內設置防火門為常開防火門,當發生火災可自行關閉,并反饋信號。
2、常閉防火門要有明確的標識位置,設置“保持防火門關閉”等提示。
3、作為常開防火門關閉的聯動觸發信號,聯動觸發信號應由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并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或防火門監控器聯動控制防火門關閉。
4、各通道防火門的開啟、關閉及故障狀態信號應反饋至防火門監控器。
5、防火門監控器應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內,未設置消防控制室的應設在有人值班的場所,監控分機可設在電氣豎井或樓層配電間等處。
6、電動開門器的手動控制按鈕應設置在防火門內側墻面上,距門不宜超過0.5m,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0.9m~1.3m。
7、防火門監控器用于顯示并控制防火門打開、關閉狀態的控制裝置。
8、防火門聯動閉門器能夠在收到指令后將處于打開狀態的防火門關閉,并將其狀態信息反饋至防火門監控器的電動裝置。
9、常開防火門保持打開狀態,在收到指令后釋放防火門使其關閉并將自身的狀態信息反饋至監控器的電動裝置。
10、監視防火門的開閉狀態,并能將其狀態信息反饋至防火門監控器的裝置。